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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房屋買賣契約書中應載明各種稅費由誰負擔,買賣房屋所應負擔的稅費包括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公證費、地價稅、房屋稅、印花稅、水電瓦斯接戶費、產權登記費及代書費等,除依法令規定(如契稅應由購屋者繳納及土地增值稅由出售人繳納)外,其餘稅費由誰負擔,應在契約中明訂。4.房屋買賣標的應標示清楚 買賣契約中應註明土地坐落地段、地號、建築基地面積與持分比例或坪數,註明是那一棟那一層,並影印賣方建造執照之配置圖、平面圖附於契約中。 購買預售屋應特別注意事情 有否請領建造執照。 防止拿不到土地產權。瞭解稅費的負擔。房屋買賣應標示清楚。瞭解房屋面積坪數及單價。注意房屋室內的格局。瞭解付款辦法及貸款額度。建材及設備。注意開工日期、完工期限及交屋日期。完工後之管理維護。違約事項有無登載。 |